全院師生:
為切實維護畢業生就業權益和推進學院就業工作,現將教育部就業工作“四不準”原則公布如下:
“四不準”即不準以各種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;不準將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;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;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、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。
凡發現上述行為的,及時向學院反映,對違反“四不準”規定的,將嚴肅處理。
監督舉報電話:0791-83898197。
監督舉報郵箱:202060034@ecut.edu.cn
水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
2021年6月7日